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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龙县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18-05-18 17:00:03
马政发〔2018〕5号
马龙县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报告
市人民政府:
2017年,是深入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也是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以下简称《纲要》)的关键之年。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委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正确指导下,马龙县人民政府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落实《马龙县法治政府建设规划暨实施方案(2016—2020年)》为主线,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为推动马龙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始终坚持依法行政
(一)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市精神。始终把学习贯彻党的系列会议精神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真正做到各项法律法规和《决定》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同时,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学法活动,充分利用《法宣在线》学法平台,进行网上个人自学,按要求完成了必学内容和网上测试,全部通过学法考试,进一步深化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依法行政意识,使各项工作在法律、条规允许的范围内进行。
(二)明确细化全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按照法治中国建设的新思路、新理念、新要求,制发了《马龙县2017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将全县2017年依法行政的工作职责、工作内容、工作重点细化分解到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直各部门,为全县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直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的全面开展和有序推进提供了依据和指导。
(三)确保政府权责运行体系更为规范。出台了《马龙县人民政府权责运行体系》,规范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决策程序,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实行决策前进行合法性论证,由法律顾问团把好法律关,广泛征求有关部门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最终集体讨论研究决定,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常态化。
(四)积极推进法律顾问制度落到实处。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使其在更多决策、更广领域中提供法律意见建议,为防范政府决策的法律风险、稳定风险发挥积极作用。截至目前,我县共有行政执法主体27家、行政执法人员847名,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中有24个部门聘请了法律顾问(其中,外聘法律顾问的部门有 16个,内聘机关人员作为法律顾问的部门有6个),已聘法律顾问的本级政府部门中,有律师22人、中共党员13人、专家学者5人、内聘机关工作人员33人,具有律师资格证或法律职业资格证的有6人,确实做到依法行政。
二、切实强化监督检查
(一)规范办文程序。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备案工作,确保政府抽象行政行为合法性。始终坚持“政令统一、法制统一”的原则,按规定的权限、程序制定和公布规范性文件,对乡镇(街道)或有关部门起草的规范性文件实行登记审查,发现违法或不当的规范性文件责成制定机关自行纠正。对拒不纠正的,由法制机构提出意见报县人民政府改变或撤销,或向社会公告,宣布规范性文件无效。全年对政府采购方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清理,清理政府文件150余份,政府办文件200余份,仅有《马龙县人民政府采购登记暂行办法》(马财字〔2008〕34号)1份继续有效使用,全县所有部门和乡镇(街道)未出现规范性文件被纠正或撤销的情形。
(二)理清执法责权。积极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认真梳理执法依据、分解执法职权和确定执法职责,全县所有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对本单位的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种类的各项内容进行了认真的清理,并对各部门的执法依据进行了公告。同时,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结合全县工作实际,细化工作任务、建立工作台帐、推动工作落实。
(三)加强执法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颁布实施以来,认真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全县所有行政审批项目、实施主体和许可收费进行了全面清理,对清理出来的行政许可实施主体、许可项目和规范性文件在县政务网上进行了公布。建立了统一受理许可申请、统一送达许可决定制度、公示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期限制度、收费制度、一个窗口对外制度、责任追究制度,行政许可运行程序得到不断规范。加强对许可事项事中、事后的监管工作,适时对各单位实施行政许可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实施过程中的违法行为,责成各行政许可机关坚持“谁许可、谁负责、谁监督”的原则,建立健全了监督检查制度,强化对被许可人的监督,把事前审批与事后监管有机结合起来。
三、着力建设法治政府
(一)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政府工作的重要位置,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行“谁领导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主抓谁负责”的责任机制,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逐一细化、量化,分解到各地各单位,每项任务分别明确了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签订了责任明确、措施具体的责任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现了全员参与和各负其责的有机统一。
(二)科学谋划法治政府建设规划。出台了《马龙县法治政府建设规划暨实施方案(2016—2020年)》,明确了法治政府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阶段性任务;确定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措施,落实了责任单位。同时,加大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安排和部署力度,全县法治政府建设态势良好。
(三)切实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步伐。严格落实国务院推进“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作为转变政府职能的切入点,以“放”激发市场活力,以“管”营造公平环境,以“服”提升办事效率。积极推行“多证合一、一照通”,办结行政审批事项4.7万项、公共资源交易事项180项。坚持政府工作目标化、责任化、具体化,健全权责明确的落实机制,继续推行任务清单交办挂号、贴身跟进、限时通报、督办问责、办结销号制度,确保各项决策在规定时限内落实。
(四)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全县行政机关切实扎紧制度笼子,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严格落实国家有关完善依法决策机制要求,不断建立健全决策制度体系,努力提升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水平。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必经程序;对重大决策、重大事项“应评尽评”,有效规避、预防了重大事项实施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社会稳定风险,确保了重大事项的顺利推进实施。
(五)加快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成立了马龙县城市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公安、城管、交通等部门,跨部门、跨行业综合执法,理顺了城市综合执法体制。同时,督促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按照法定职责,依法对违反法律、法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严格依照办案程序,及时查处重大违法行为,切实做到“监管不缺位、管控不错位”。同时,各执法单位执法人员都坚持持证上岗,并在执法岗位上尽职尽责,秉公执法,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办案,对发生的违法行为敢于纠正并依法处罚,真正做到了公正、规范、廉洁、文明执法。
(六)切实加大政务网络公开力度。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作用,扎实推进行政审批、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保障性住房、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价格、收费、征地拆迁和以教育为重点的公共企事业单位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政府工作信息,提高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以政务公开监督权力规范运行,促进政府职能转变。
四、不断深化司法公正
(一)深入推进司法改革。以提高司法公信力为重点,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各项部署,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按照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建立健全科学合理、规范有序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侦查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侦查权,发挥司法机关惩治犯罪、保障人权和维护社会秩序的职能。
(二)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严格遵循司法规律,坚持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并重,以程序公正为基础,制定科学合理的司法工作规范,完善执法办案程序规则、质量标准、监督制约办法,提升执法办案的质量、效率和效果。健全错案防止、纠正、责任追究机制,严禁刑讯逼供、体罚虐待,严格实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建立健全司法廉洁制度,进一步深化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按照执法依据明确、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过程公正、执法监督到位的要求,依法公正文明执行刑罚。
(三)提高司法公信力。健全司法工作运行监督管理机制,深化审务公开、检务公开、警务公开,增强司法活动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在依照法律规定和遵循司法规律的前提下,全面推进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审务以及裁判文书等各方面的司法公开,录制并保留全程庭审资料。加强司法公开信息化建设,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手机、网络等新兴媒体,着力构建面向社会公众的司法公开信息平台,将信息平台建设作为服务社会、化解矛盾、宣传法治、接受监督的重要方式。推行网上立案、信访答询等网上诉讼服务,建立案件流转、执行信息网上查询系统。落实司法监督员、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等制度,拓宽群众监督司法工作的渠道和平台。完善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群众旁听庭审、司法听证、公开司法拍卖、新闻发布等制度。健全和规范司法机关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各项联络制度。完善司法为民长效机制。推进法院“一站式”诉讼服务、检察院综合性受理接待中心等窗口建设。加大生效裁判的执行力度,建立健全执行联动机制,强化执行征信建设,提高执行工作质效。建立健全公益诉讼制度,完善司法救助制度和刑事赔偿制度,加强司法救助专项基金管理,做好司法救助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的衔接,加大对社会弱势群体和特殊人群的司法救济。落实实名举报答复和举报人保护机制。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任何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都不得让司法机关做违反法定职责、有碍司法公正的事情,任何司法机关都不得执行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违法干预司法活动的要求。
五、注重法治文化建设
(一)强化法治学习教育培训。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领导干部学习内容,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切实增强国家工作人员自觉守法、依法办事意识和能力。同时,全面落实人大任命干部任前的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和宪法宣誓制度。
(二)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鼓励和引导县级各类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文化传播活动,县级主流媒体开办了定期普法节目。加强公共场所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推进法治文化公园、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长廊、法治板报等载体建设。积极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通过建章立制、实行民主公开和民主集中制,强化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实行政务、财务公开公示制度,进一步推进了依法治理的进程,村(居)委会等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功能不断完善。在全县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中介组织中,全面开展规范化建设活动。健全民主管理等规章制度,完善和规范管理机制,把学法用法情况纳入经营管理和效益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和完善评价及评估机制,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三)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依法治县和以德治县相结合,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广泛开展道德实践活动,将法治文化建设纳入精神文明创建考核内容,将法治文化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中。加强法治文化建设与城市文化、民族文化、廉政文化、校园文化和企业文化等的有机结合。做到将法治建设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治制建设。
六、提升全民守法意识
认真贯彻落实“七五”普法规划,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将“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作为“法律六进”的重要抓手和载体,利用执法办案与普法宣传相结合、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提升全民守法意识。
(一)以领导干部学法为抓手,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将全县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考核成绩、依法决策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个人档案,每年组织领导干部进行年度普法考试,有力地提高了广大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同时,全县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根据各自单位工作实际,广泛开展了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认真组织单位干部职工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学习,进一步健全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促进了严格执法,提高了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二)以农民群众学法为突破口,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采取法制宣传资料到乡村、以案示法到乡村、法制讲座和法律咨询到乡村、法制文艺到乡村、法律援助和法律顾问到乡村、人民调解到乡村、综合治理到乡村、民主法治建设到乡村的方式,广泛宣传土地、森林、婚姻、刑事、治安、继承等与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三)以提高青少年法律素质为目的,深入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立足于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大力开展学校法制教育,不断深化依法治校,切实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全县各中小学校坚持学法“经常化”,严格落实常年学法计划,广泛开展了法制作文比赛、摸拟法庭、法律知识竞赛以及“反邪教警示教育”等丰富多彩的法制教育宣传活动,广大师生学法用法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断增强,最大程度上营造了青少年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以促进企业依法、诚信经营为目标,深入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和发展要求,加强与企业的沟通联系,督促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若干意见》,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和培训,向广大职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提高了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广大职工的法律素质。并在县属重点企业建立健全了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制度,企业职工学法阵地建设不断加强。
(五)以建设“平安和谐社区”为促动,深入推进“法律进社区”。
以“平安社区”建设为载体,加强法制宣传橱窗、法律书屋等阵地建设。在预防社区违法犯罪、化解民间矛盾纠纷、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宣传法律,促进社区法制建设;大力倡导“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荣辱观,推动和谐社区建设。
(六)以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为最终目标,深入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督促各单位根据自身实际和运作要求,确定具有自身鲜明特点的法制宣传教育主题和内容,切实以“法律进单位”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法制教育和法治实践,最大限度地发挥单位的法律信息传播功能,积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办法》等专业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黑板报等阵地,围绕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办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栏目,进一步提高了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法治氛围。
2017年,马龙县在依法行政、依法治县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省市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职能转变还不彻底,“放管服”改革仍需继续深入;二是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落实还有差距,法律顾问作用发挥不平衡;三是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效能有待提升;四是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还没有形成合力,化解行政争议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五是建设法治政府的意识和氛围不够浓,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尚未完全形成。在今后的工作中,马龙县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市的部署要求,以贯彻实施《纲要》为主线,凝心聚力,开拓进取,突出重点,狠抓落实,不断开创法治政府建设新局面,为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发展保驾护航。
马龙县人民政府
2018年1月17日
抄报: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马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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